关于2006年下半年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”报名的通知

时间:2008-05-22 22:59:50 字体:[ ] 收藏 我要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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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区财政分局、各培训机构:
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,广东省2006年下半年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”(会计专业知识考试)定于11月19日举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凡符合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规定,欲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均可报名考试。
二、考试科目
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、会计基础、初级会计电算化。
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(含中专)会计类专业学历(或学位)的人员,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(含2年),免试会计基础、初级会计电算化。

三、报名时间和办法
(一)个人报名
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、现场确认交费的方式进行。即考生首先在东莞财政网上提交报名申请表进行预报名,预报名成功后须到东莞市会计学会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。
1、报名对象: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。
2、报名时间: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11日。
3、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:
(1)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《报名申请表》;
(2)本人身份证与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持异地身份证的,需同时提供东莞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);
(3)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三张。
4、网上报名方法:
(1)考生登录东莞市财政局网站(cjz.dg.gov.cn);
(2)进入“财会园地”栏目;
(3)进入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线报名”;
(4)按要求在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报名申请表”)内填写相应报名信息,并按“确认”键完成报名信息录入;
(5)进入“已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查询并打印”栏目,输入“姓名”及“证件号”,确认无误后按“查询” 键;进入后按“打印”键打印《报名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;
《报名申请表》交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。要求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,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。
(6)在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,持打印的《报名申请表》及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到东莞市会计学会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。未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,视为无效报名。(东莞市会计学会地址: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,联系电话:22482696。)
(二)培训机构报名:
培训机构的报名依然采用网上上报“考生报名数据资料”的方式,报名时间为:2006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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